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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张积玉

双月刊

1672-4283

xuebao@snnu.edu.cn

029-85308849

710062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是教育部直属高校陕西师大主办的综合性学术理论双月刊。创刊40多年来,始终关注学术前沿,注重探索创新,已在文史有关基础学科及西部研究方面形成特色,学术质量稳步提高,社会影响日益扩大。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技术创新伦理周期——以ChatGPT为例

    雷宏振刘超兰娟丽
    97-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推动技术创新突破性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伦理风险:隐私暴露与信息安全控制风险;虚假信息派生所带来的信息传播风险;算法偏见所带来的决策和政策风险以及责任界定模糊风险.运用"索洛悖论"理论,将伦理进步看作是科技创新投入的增函数,可以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对伦理推动的"技术创新索洛周期".基于此,要跨越生成式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鸿沟"可以采取以下对策:健全生成式人工智能法律规制,推动构建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加强平台监管,完善流程标准化管理,规范保障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发展;落实优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环境,探索更多行业重塑的可能.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索洛悖论伦理风险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科技安全风险与防范

    孙那鲍一鸣
    108-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科技变革和产业赋能的重要引擎,凭借其强大的自然语言处理能力而具备广泛的应用前景.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以下科技安全风险:数字霸权和科技资源垄断等国家安全风险;算法黑箱和算法歧视等算法安全风险;人机互动过程人的自主决策意识丧失的科技伦理风险;跨境流动过程产生的数据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为构建可信任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共同打造多元共治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安全风险治理局面,形成风险识别及防范的逻辑闭环.在国家层面应以系统安全观为战略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安全立法.在行业层面应以场景理论为导向,分情景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风险识别及其防控.在企业层面应将风险意识植入企业内部文化,探索多模块多层次的风险治理模式,落实企业合规责任.在用户层面应自觉以权利意识和自主决策为基本遵循.

    生成式人工智能科技安全算法监管风险治理

    数字主权安全的理论内涵、现实挑战与应对路径

    刘玲霞
    122-133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主权指国家对数字空间的最高统治权,数字主权安全指国家数字主权不受侵害,以国家在数字领域的管辖权、独立权、平等权及防卫权不受侵害为标志,由数字事务管辖能力、数字规则主导能力及数字防卫能力来保障.当前国家数字主权安全面临着三大挑战:一国扩展数字主权对他国数字主权的削弱、数字平台实施技术垄断对国家数字主权的威胁和个人不当运用数字技术对国家数字主权的弱化.国家应对数字主权安全挑战的路径是:加强国家数字能力建设,以因应他国数字主权扩展;秉持国家安全至上理念,以规制数字平台垄断行为;坚持全球合作原则,以价值共识导引个人数字技术运用.

    数字主权数字主权安全国家主权国家主权安全

    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问题及创新路径

    胡元聪徐媛
    134-147页
    查看更多>>摘要: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的路径创新有利于数据资源的优化配置,进而推动我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数智时代的人工智能研发创新以及提升政府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国家治理能力.为实现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的法律激励目标,应检视我国当前企业向政府共享数据法律激励制度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社会共生理论和成本收益理论作为理论依据,建议通过厘清法律激励范围、设立法律激励标准、丰富法律激励方式、健全法律激励程序,从而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充分释放和数据资源的分配正义.

    企业数据数据共享法律激励数据要素价值

    数字时代的"数字人权"之辩

    路平新
    148-160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态势日渐明朗,在此背景下,人权是否会迭代为"第四代人权"逐渐成为时代之问.历史表明,工业革命中的科技迭代,并不能改变人权的前提——"人".根据马克思对工业革命的分析,人的"类本质"不能与异化相混淆,故"人是数字存在"这一观点值得商榷.所谓的"人权迭代"思维源于"三代人权"的理论误导."三代人权"破坏了人权的体系性,否认了人权作为体系的应变能力.在人权的整体结构中,自由权驱动工业革命的同时也伴随着异化的风险,参政权的"积极参与"功能和社会权的"国家目标设定"功能分别构成了克服异化、保障弱者的机制.这套人权架构本身就有应对工业革命保障弱势群体的强大潜力,其内核在数字时代不会迭代.因此,数字时代不会产生"第四代人权"——"数字人权".

    人权数字时代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人权""第四代人权"异化

    个性化的神话:教育人工智能的虚假叙事批判

    邹红军
    161-176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工智能赋能"人的个性化发展"正在成为当前教育叙事的主流话语,但这种技术裹挟的个性化神话具有巨大的虚假性.其违背了生活"世界"作为个性化的基础构造这一存在论前提,数字世界的非物质性、反实践性、弱社会性以及去复杂性抽空了儿童个性化发展的根基."非物质性"导致儿童生命的"无根化",无法构建差异性"意义之网",使真正的教育难以发生;不断消解的感性对象掏空此在的实践空间,加速的片面性成为个性化的最大敌人,持续弱化的实践能力消解了个性化发展的可能;每个人都是一座学习的"孤岛",数字化环形结构中没有"他者",缺乏"我们"的共同体没有未来;教育的不确定性被确定性取代,多样性被单极化替换,开放性被封闭性占位.指向一种真实的儿童个性化发展的教育必须以一种现象学回撤的思路强调教育的根本价值,它要求深刻认识人、技术与教育三者的关系,包括"(人—技术)—教育"的具身关系、"人—(技术—教育)"的诠释学关系,以及"人—技术(—教育)"的它异关系;重视现实生活世界对于教育的原初性意义,即保证教育的物质底座,捍卫真实的社会关系,重视直接经验的价值;以复杂性思维介入多样性的教育现实,也即接受教育的不确定性,保护教育的多样性,扩展教育的开放性.

    人工智能教育人工智能个性化教育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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