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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检察机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路径探析

    谈倩尚帅帅孙宋龙
    3-8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立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职能来解决行政诉讼的“程序空转”问题,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格局下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的精神.当前,行政非诉执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制约着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开展,需要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实践,围绕开展方式和化解方法两个核心要素,构建符合法律监督规律的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争议化解的路径.

    检察机关行政非诉执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现实困境与对策

    俞敏
    9-13页
    查看更多>>摘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利于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面临缺乏规范性文件、监督范围不明确、监督刚性不足等困境,应明确行政非诉执行内涵,深入分析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现实困境,并通过立法完善、明确监督范围、丰富监督方式方法等进一步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推进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创新发展.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完善

    立足典型案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

    张蓉韩琴
    14-1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弥补行政检察监督在“四大检察”中的短板和弱项,推动做实行政检察的基层实践,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检察院在全国上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立足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的双重职能,积极强化调查核实权的运用,制发检察建议维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以检察监督的优质办案成效疏通民营经济主体生产经营堵点,促进恢复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同时对所办理具体案例进行总结,结合检察实践发现本地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限制消费令恢复生产经营

    违法占地类案件行政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

    张雪情
    18-23页
    查看更多>>摘要:违法占地类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是行政执行体系的重点和难点,该领域的检察监督经验对完善行政非诉执行的检察监督制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基于违法占地类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实践,制定检察监督规则应当基于行政非诉执行的流程和问题点,尊重事物本质和坚持问题导向,从行政机关是否申请,法院是否受理、裁定准否执行、谁来执行、是否执行、执行是否合法等环节入手,搭建相应的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指导规则体系.另外,在明确指导规则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检察监督工作还应该从源头广辟监督渠道,拓展依职权监督;运用检察建议,促进“穿透式”监督;破解裁执分离难题,助力推动立法;多管齐下,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行政检察监督

    毒品犯罪“明知”的认定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24-30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学理和例证角度分析,毒品犯罪司法解释中“明知”的认定方式是间接证明.认定毒品“明知”常见的间接证据有通用型、充分型和欠缺型三种.可以根据行为人接触或感知涉案物品的状况和行为人对涉案物品的异常行为表现两种方式认定毒品“明知”,运用后一种方式必须严格遵循四个条件.异常行为的多寡可影响“明知”认定的可能性程度.毒品“明知”的认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综合正、反两方面因素判断,达到证明标准方可作为入罪要素.

    毒品犯罪明知推定间接证明

    私占公共空间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定性

    孙春雨
    31-38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定性角度考量,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私自占有公共空间收取停车费的行为,应当秉持谦抑原则,予以行政处罚;确需动用刑罚的,应以诈骗罪处罚,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立足于社会治理的视角,应从完善立法入手,构建立法、执法、司法一体应对,前后有机衔接的预防、打击、惩治体系.

    私收停车费诈骗寻衅滋事社会治理

    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界分

    张祥宇
    39-43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事欺诈行为与合同诈骗行为是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二者在行为模式、主观责任上存在重大的差异.司法实践中,将民事欺诈行为错误地认定为合同诈骗行为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严重侵犯在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行为,应以欺诈的内容、被害人支付财产的情况、资金流转过程等客观情况,以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的主观目的作为裁判的主要依据,符合合同诈骗罪法定构成要件的行为,方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诈骗民事欺诈非法占有

    论酌定不起诉的合理适用

    吴仁义王芳
    44-47页
    查看更多>>摘要:由于体制等诸多因素导致酌定不起诉适用比例较低.当前在从宽处置涉企案件的司法理念下,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考虑价值、效果、效率等多重导向.非刑罚处罚措施的缺位以及判断标准的机械单一阻碍了酌定不起诉的进一步适用.基于此,希望通过构建认罪认罚社会服务机制、建立合理处置漫天要价的赔偿机制及第三方调解机制,探索酌定不起诉的完善路径.

    酌定不起诉价值导向合理适用

    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公诉审查要点——以全国首例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为样本

    朱一峰於智源
    48-50页
    查看更多>>摘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82条第4项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而其“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既可以是当日撤回申报量的占比,也可以是违法所得的数额.在审查起诉中应注意把握涉案账户实际控制人、申报的虚假性以及违法所得等关键问题.

    操纵证券市场虚假申报司法审查

    猥亵儿童案中未成年人的综合司法保护

    肖楠赵登伦邹培
    51-53页
    查看更多>>摘要:幼儿园、学校、教育机构是性侵、猥亵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场所,涉案教育机构往往存在管理不严,用人失察等问题.司法实践中,通常只重视对罪犯的刑事打击,而忽视追究教育机构的民事责任.检察机关可采取告知、支持起诉等方式,帮助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向应承担特殊侵权责任的教育机构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督促教育机构更好的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检察机关根据案件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及时向教育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管部门积极履职,消除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性侵幼女检察保护支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