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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解读

    张相军张立新刘浩
    3-6页
    查看更多>>摘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第三十批指导性案例,该批指导性案例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立足回应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主要涉及拆迁安置、棚户区改造、违建拆除、婚姻登记等老百姓重大利益,是老百姓"天大的事",体现了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顺民意.通过梳理本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背景、主要特色和指导意义,为示范、引导、规范地方检察机关办案实践提供遵循和参照.

    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浅析涉多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案件的争议化解

    李荣辰崔天明
    7-8页
    查看更多>>摘要: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存在多元责任主体,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检察机关办理此类行政处罚监督案件,既要注重对法院裁判结果的依法监督,又要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同时要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思路入手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回应当事人对涉多个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存在的实质困惑,消除不满情绪,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处罚释法说理

    关于强制拆迁及行政赔偿案件争议化解的思考

    吴斌
    9-10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办理未经人民法院实体审理的行政赔偿监督案件,依据行政委托关系确定行政机关为赔偿责任主体的,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在法定补偿和赔偿标准幅度内达成和解.对于疑难复杂行政争议,应当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赔偿一体化协作促成和解

    在当前之诉中化解潜在同类之诉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
    11-12页
    查看更多>>摘要: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行政案件,可以继续跟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促成解决同类问题.对行政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明确为由履职不到位导致的行政争议,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明确,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促进系统治理.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抗诉公开听证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之争议化解

    安小刚张腾飞
    13-14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办理当事人申请监督并提出合法诉求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可以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人民检察院通过监督人民法院非诉执行活动,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发现人民法院执行活动违反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非诉执行监督公开听证检察建议

    行政争议与民事纠纷一并化解路径探析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行政检察专案办案团队
    15-16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监督权力"和"保障权利"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与行政争议直接相关的民事纠纷应一并审查,促进各方达成和解,通过解决民事纠纷促进行政争议的一并化解,及时有效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民事纠纷与行政争议交织一并化解

    撤销冒名结婚登记行政检察监督的实践

    赵福璋郭倩
    17-18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民检察院对于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当事人通过诉讼途径未能实现正当诉求的行政案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论证、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对确属冒名婚姻登记的建议民政部门依法撤销,发现有关个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超过起诉期限撤销冒名婚姻登记

    生产、销售"翻新机"的刑法规制

    杨娟郑睿
    19-23页
    查看更多>>摘要:旧手机翻新后改变了商品性质,不适用商标权穷尽原则.翻新操作属于未经许可"使用"注册商标,即便与原商品属同一来源,但其结果依然存在混淆可能.翻新机回到初级市场后,侵占了原商标所有人的市场份额,损害了商标的质保功能,破坏了整个市场的竞争环境,具有刑事处罚的必要性.为平衡旧货市场交易和循环经济发展,应划定刑事处罚边界,对销售时已告知消费者实情,在显著位置标注为翻新、修复字样,以明显低于正品价销售的行为不必动用刑法打击.翻新机不等同于伪劣产品,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还应回到具体案件中进行判断.

    旧物翻新商标权假冒注册商标循环经济

    交通事故类保险诈骗罪主体认定问题

    付强高娜
    24-2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认定需要实质审查,不能将"受益人"这一概念局限于人身保险中,应当注意部分具有财产、人身混合类型的保险如交强险中,交通事故伤者当属保险诈骗罪中的实质"受益人";第三者责任险则是一种责任保险利益,投保人投保该险种不限于其自身的责任利益,还包括机动车实际驾驶人等一切有可能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保险诈骗罪中"被保险人"应当涵盖"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

    保险诈骗主体认定受益人被保险人

    共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的继承问题——兼谈居住权制度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适用

    李璐姬一鸣
    29-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实务中对于共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的继承问题一直存有争议,相关民事监督案件也纷争不止.若仅以住房的社会保障属性对案件进行裁判,往往忽略其财产属性,导致申购人的继承人无法继承共有产权住房的份额,难以切实保护私人财产;若按照各地对共有产权住房的继承限制规定裁判,兼顾其财产属性,虽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共有产权房的继承问题,但由于继承限制标准并不统一,且与继承编限制继承的遗产规定不相符,故而位阶较低的行政规章可能与上位法发生冲突,破坏法律权威以及司法公信力.居住权的引入可以弥补共有产权房政策上的不足,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继承居住权民法典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