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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走私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研讨观点综述

    周国良须璐田娟王林生...
    3-7页

    论走私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杨义林闫丽勤
    8-11页
    查看更多>>摘要:走私等上游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指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可以类型化为直接所得、直接所得收益、间接所得及间接所得收益.对于作为犯罪成本的所有种类私货(走私货物、物品),从立法原意及司法实践分析,均应视为违法所得.但对涉税走私而言,则应根据罪罚相当原则,按偷逃税额占应缴税额的比例认定普通货物、物品中的私货部分.对于私货变现转换中二者价格不一致的情形,应遵从"不使任何人从犯罪中受益"法则,最大化地认定违法所得.

    走私犯罪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私货

    买卖走私货物过程中的洗钱犯罪问题研究

    陈鹿林战晓宁
    12-15页
    查看更多>>摘要:打击洗钱犯罪旨在及时切断上游犯罪资金链,剥夺非法获益以及再犯可能性.作为洗钱罪对象的走私犯罪所得,采用不扣除成本的广义犯罪所得概念更合理,符合司法实际和人们的一般认识.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系犯罪所得.销售、代为销售走私货物、物品,或者向非直接走私人收购走私货物、物品的,可以构成洗钱罪.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对货物和物品有不同的规定,行为人走私进口货物既遂后再销售的,以走私罪一罪处理;走私进口物品既遂后另起犯意销售的,以走私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

    洗钱罪走私犯罪所得进口走私买卖走私货物

    涉走私案件洗钱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析

    王键波宋思佳徐邦国
    16-19页
    查看更多>>摘要:走私犯罪往往与资金的往来支付、跨境流通紧密相连,对走私犯罪中伴有的涉及洗钱罪列明的行为形式,应从涉及的资金性质是否改变、资金是否可被溯源追缴、资金的流转是否具有"正当理由"等三个方面来判断是否属于洗钱罪范畴,并以此判别走私共犯、间接走私与洗钱罪.对于在走私犯罪中产生的犯罪所得,应按照走私的不同类型和手法予以认定.

    走私洗钱罪犯罪所得

    走私洗钱犯罪的法律适用

    王林生
    20-23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法修正案(十一)》将"自洗钱"纳入刑法单独评价,因走私犯罪的复杂性,辨析不同走私犯罪情形的犯罪所得,更能准确评价针对犯罪所得的后续处置行为.应全面评价上游走私犯罪行为,以厘清上下游犯罪边界.目前,在没有特别规定将上游走私犯罪和下游洗钱犯罪原本应数罪并罚的情形拟制为"择一重"处罚的情况下,对二者应数罪并罚.

    走私犯罪所得洗钱数罪并罚

    论洗钱罪的犯罪对象与罪数认定——以走私犯罪案件中洗钱罪为视角

    扈小刚姜聪
    24-27页
    查看更多>>摘要:洗钱罪犯罪对象的认定需要结合上游犯罪的具体罪名、侵犯法益以及事后对涉案财物的处置,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区分.伪报价格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偷逃税额为限.违禁品走私、绕关型走私,犯罪所得应以走私货物认定.对于上游犯罪过程中实施的掩饰、隐瞒行为,上游犯罪既遂后的自然延伸行为及法律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不宜认定自洗钱犯罪并数罪并罚.

    洗钱罪犯罪所得罪数认定

    涉聚合支付案件的司法认定误区及刑法适用逻辑

    金琳
    28-32页
    查看更多>>摘要:聚合支付开发的初衷,是为解决电子支付渠道多样化与便捷性之间的矛盾,其虽然属于第四方支付,但本身并不违法.违规开展的聚合支付不一定就属于资金支付结算.在认定其是否属于资金支付结算时,要从资金结算流转的本质特征来判断.另外,违规提供聚合支付服务的行为虽然不触及资金支付结算,但本质上也是一种非法经营行为,建议从完善平台未尽管理义务的责任追究和现行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上述行为作出规制.

    聚合支付认定误区刑法适用

    公共交通领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法律适用问题辨析

    马骏
    33-37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公共交通领域发生交通事故,存在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的适用空间,关于如何适用存在争议.二者并非典型的法条竞合关系."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不能机械适用,更不能人为增设法条适用障碍;即使认为二者在某些情形下构成法条竞合关系,如果特别法不能成立时,不能当然排除普通法的适用,否则违反了司法办案的基本逻辑.在认定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基础上,如果符合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的,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当适用交通肇事罪法条,此时的优于并非排除.如果认为公共交通领域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形不应受刑罚处罚,可以作个案处理,但是不宜基于法条竞合理由排除过失致人重伤罪法条,导致法条适用的混乱.

    公共交通领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重伤罪

    "捕诉一体"模式下捕后存疑不诉之个案评述

    闵丰锦杨文婷
    38-42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批捕之后存疑不诉,到继续补充侦查重新起诉,"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下的捕后存疑不诉的欧阳某容留他人吸毒案一波三折,最终达到了较为完满的办理效果.从实体上看,该案捕后存疑不诉的一大因素是,审查起诉阶段委托律师介入后,言词证据产生变化,导致起诉有认识分歧,审查起诉期满时证据依旧不足;从程序上看,该案最终得以起诉的一大因素是,承办检察官办案中发挥求极致的精神,在存疑不诉后继续引导公安机关补充取证,最终补充到关键证言,证据链得以完整.

    "捕诉一体"存疑不诉容留他人吸毒

    跨境网络赌博犯罪趋势及其防治路径构建

    杨洪富朱笛琴
    43-47页
    查看更多>>摘要:网络赌博因上手快、支付方便、隐蔽性强等特点让部分参赌人员深陷其中,同时也衍生出专为境外赌博平台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黑灰产业.犯罪分子借助第三方、第四方等支付平台,将赌资"化整为零"转入境外赌博网站控制的账户,并从中赚取佣金非法获利,形成集第四方支付、境外赌博网站、"码商"团队等上下游为一体的犯罪链条.该类案件参赌人员分布广、涉案金额大、风险隐患大,亟需综合施策斩断网络赌博犯罪的链条.对此,可提高开设赌场罪的法定刑;加大对赌博性质网站的规制;严格对相关证据的审查标准;以制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参与跨境网络赌博犯罪治理.同时,执法部门应采用多种途径,全链条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

    跨境网络赌博犯罪趋势赌博网站黑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