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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外法学
中外法学

贺卫方

双月刊

1002-4875

010-62751689

100871

北京市北京大学法学楼5218室

中外法学 /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法学学术性刊物。栏目的法学论坛、法治专论、法院春秋、问题与研究、立法研究、新学科、专题计论、调查研究、笔谈会、中国人看外国法制、外国人看中国法制、欧美之页、东欧之页、曰本之页、东南亚之页、法制教育等读者是法不研究人员、法律工作者和政法院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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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年代

    中国继承法中的扶养考量:功能与局限

    李贝
    1324-1343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国继承法以其无处不在的扶养理念而独具特色.依被继承人是作为扶养义务人还是接受扶养的对象,这一理念又具体转化为继承人的需求和贡献这两个关键词.在我国继承法中,扶养关系的有无可能影响继承资格的取得、继承份额的多寡以及遗产债权的存在.这一模式与我国的法律文化相协调,与老龄化社会的现状相契合,也有助于疑难案件中实体正义的实现.当然,我国现有的这一继承法体系仍然存在诸多缺陷:既有的规则粗糙,缺乏可操作性;单纯依据扶养因素决定部分继承人(尤其是继父母子女)的资格,缺乏说服力;忽视扶养关系中对遗嘱自由不可避免的威胁,缺乏全面性.然而,上述局限并非全盘推翻我国继承法体系的理由,如何在保留本土特色的基础上对既有规则予以完善优化,应当是未来继承法理论实务探索的方向.

    扶养继承人资格必留份遗产酌给

    型塑双重组织格局:跨行政区划司法管辖制度改革的反思与构造

    杨奕
    1344-1362页
    查看更多>>摘要:司法管辖与行政区划相重合是普通法院的基本设置模式.法院的人财物归地方管理,容易受到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如何深化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改革,在理论上存在全面重构与分类分层深化两种模式.全面重构模式是对各类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案件管辖情况作系统性调整,打破目前集中管辖模式的划分,推动重新建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组织体系.分类分层深化模式是在保持目前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四种管辖类型基础上进行渐进改革.这一模式聚焦于调整专门法院的跨行政区划管辖,规范普通地方法院集中管辖,健全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深化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这有助于实现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相统一,形成打破诉讼"主客场"现象的新型司法管辖模式,构造跨行政区划法院与普通法院协同的法院双重组织格局.

    双重组织格局司法管辖行政区划法院专门法院跨行政区划法院

    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的含义与识别

    江辉
    1363-1378页
    查看更多>>摘要: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是因应1982年《宪法》取消法令表述后出现的术语,一直以来不是清晰的法律概念;官方目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既包括立法性决定,亦包括执行性决定.立法性决定是行使具有创制性的立法权作出的决定,性质为法律;执行性决定是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不具有创制性的其他各项法定(宪定)权力作出的决定,性质不是法律,并不默认具有法律才有的各项法律效果.从法理上说,执行性决定不应适用主要调整立法权行使的《立法法》,而应适用赋予各项执行性权力的《宪法》或法律相关条款.2023年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适用《立法法》,因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应当限定为立法性决定,不再包括执行性决定.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立法性决定执行性决定立法权立法法

    法秩序统一视角下的刑民占有关系界定

    李会彬
    1379-1399页
    查看更多>>摘要:关于如何界定刑法中的占有,学界存在着规范性占有说与事实性占有说的争论,两种观点均存在疑问.依据法秩序统一原理,不同法域对相同社会关系的保护应体现出一致性和协调性,在概念界定上可保持适度差异性.这三项内容可以具体化为界定刑民占有关系的指导原则.据此,民法中的准占有、辅助占有可以引入刑法并用于犯罪的认定,而间接占有和继承占有则不能为刑法所引入.对于由占有衍生的"封缄物的占有"问题,可依据间接占有和辅助占有的原理解决其占有转移和归属问题.对于由占有衍生的"违禁品占有"的问题,是基于刑法的特殊规范目的而设立的,并不违背刑民占有保护的一致性原则和协调性原则,应当为刑法所坚持.基于此,刑法与民法中的占有表现为部分相同又部分不同的交叉关系.

    刑法占有民法占有法秩序统一关系界定

    《中外法学》引证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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