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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沈海牧

双月刊

1001-4403

rwsk@suda.edu.cn

0512-67258839

215021

苏州市干将东路200号

苏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y and social science Edition)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双百”方针,反映我校教学科研成果。设有“邓小平理论研究”、“明清近代诗文研究”、“吴文化研究”等专栏,富有特色。以为教学科研报务,为“四化”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繁荣我国的科学文化为宗旨,以高等院校文科师生和广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为对象。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人文经济学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耦合互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董慧
    1-9页
    查看更多>>摘要:人文经济学是当代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经济学分支,是关于经济文化相互交融、经济文化化与文化经济化双向互动的科学.建构新时代人文经济学,既是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自觉使命担当,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所需.从实践来看,改革开放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探索进程是经济与人文互动渐强的过程,人文经济学的出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人文经济学也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从理论来看,人文经济学既是对资本主义经济学的创新超越,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拓展.在构建新时代人文经济学中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应坚持大历史观、大时代观、大实践观,实现人文经济学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耦合互促.

    人文经济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式现代化文化经济

    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理论构建的三重维度

    苏培君
    10-18页
    查看更多>>摘要: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方位,构建新时代人文经济学既是对西方经济学的价值反思,也是对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自觉审视,更是对构筑中国经济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学术期许.新时代人文经济学作为一个崭新的概念,它的构建不是在"文化沙漠"中的自然生长,而是有着丰富的思想资源作为理论支撑.鉴于此,本文尝试从马克思经典文本中的人文经济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人文底蕴及其经济伦理思想,以及西方经济思想中的人文元素等三个维度出发,总结与提炼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思想资源,试图打破以西方经济学为主导的学科定式思维的同时,深化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理论基底与文化底蕴,继而为新时代人文经济学的理论构建培育系统而深厚的理论根基.

    新时代人文经济学根脉魂脉人文元素思想资源

    协同视域下长三角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

    吴成颂殷文星
    19-32页
    查看更多>>摘要: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新质生产力包含科技创新和绿色转型协同治理的意蕴.该研究从金融角度出发,将金融科技、绿色金融与新质生产力纳入统一框架,在理论分析基础上,选取 2011-2022 年长三角地区 41 市的样本数据,使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调节效应模型和空间计量模型实证考察了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及其协同如何影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结果表明:(1)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不仅各自显著促进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其协同作用更显著地提升了这一增益效果,展现出"1+1>2"的协同效应,这一结论在一系列稳健性和内生性检验后仍然成立.(2)不同的绿色发展水平下,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及其协同对新质生产力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在高绿色发展水平地区,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及其协同对新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显著,而在低绿色发展水平地区,虽然金融科技和绿色金融的独立作用显著,但协同效应尚未显现.(3)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创新对协同效应的发挥起到正向调节作用.(4)金融科技、绿色金融及其协同对新质生产力有显著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文章为理解金融科技与绿色金融的协同效应提供了新的理论框架,并为推动长三角地区新质生产力及高质量发展与政策制定提供了实践依据.

    金融科技绿色金融新质生产力协同效应长三角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政策转型研究——以江苏为例

    凌永辉刘志彪孙瑞东
    33-43页
    查看更多>>摘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必然带来产业体系、产业结构的深刻变革,与之相适配的产业政策也需做出新的调整和转型.通过梳理江苏产业政策三个阶段的演进过程可以发现,过去在经济赶超体制下的产业政策具有"强选择性"特点,客观上塑造了江苏产业基础优厚、创新能力突出、科教资源丰富等禀赋优势.但是,面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要求,江苏产业政策也面临着产业不确定性与政策路径依赖的矛盾、产业链数字化重组的挑战、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的困境.结合发达国家推动全球产业竞争向新质生产力演进的产业政策实践经验和江苏发展实际,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政策转型,应重点聚焦战略部署指引、创新生态依托、产业体系主导、要素基础支持、组织载体支撑五大路径.

    新质生产力产业政策转型新型生产关系因地制宜

    中国实现全民医保的政策基础和制度创新

    杨燕绥秦勤杨永恒
    44-55页
    查看更多>>摘要:2003 年中国城镇化率不足 40%,如何引导 9 亿多农村居民步入社会医疗保险,逐步整合了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实现农村居民异地就医和即时结算,这是一个全球未有的创举,源自中国共产党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政治承诺和中国政府与社会的制度创新,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首先,基于文献综述构建研究架构,以解释中国共产党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实现全民医疗保障的政策基础,以及中国政府和社会基于中国国情,对农村居民实施激励性筹资、职工居民分步走的制度创新和综合治理能力.其次,从健康、消费和满意度三个维度进行了定量分析,验证其良好的社会效应,从而丰富了公共选择的理论和实践.最后,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关于"尽力而为"的精神,以医疗集团二次分配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用为例,展望了居民医保制度克服筹资难题和与职工医保逐渐整合的持续发展路径.

    政治承诺制度创新全民医保居民医保

    由"双线并行"到"闭环联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

    祝建华
    56-67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传统救助帮扶模式中,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往往"双线并行",彼此之间没有形成互补与合力,无法发挥最大效能.研究基于资源依赖理论,提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将在彼此借力获取各自资源的同时实现组织效能的最大化,形成有效衔接的"闭环联动"综合救助帮扶模式.从制度环境、共同载体、主体协同、服务类救助的内容供给、数字赋能过程衔接等维度分析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现实需求;基于浙江省杭州市的"双循环"救助帮扶体系,从制度环境、衔接载体、衔接主体、衔接内容、衔接过程等方面分析了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典型经验,由此提出了相应的五个层面的优化策略.最后基于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闭环联动"综合救助帮扶体系,从理念、体系、功能、主体、内容和方法等方面推进了社会救助体系的迭代升级.

    政府救助慈善帮扶衔接闭环联动

    《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下被告人法庭调查程序的完善研究

    张吉喜
    68-78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目前的被告人法庭调查程序存在违背控辩平等原则、影响庭审效率和趋向口供中心主义等方面的问题.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从被告人法庭调查的时间、方式以及被告人法庭调查与庭前讯问笔录调查之间的关系三方面完善被告人法庭调查程序.在被告人法庭调查的时间方面,应当为被告人认罪案件和被告人不认罪案件规定差异化的被告人法庭调查时间.在被告人法庭调查的方式方面,应当沿用当前的被告人先行陈述模式,并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情况适用不同的讯问、发问程序.在被告人法庭调查与庭前讯问笔录调查之间的关系方面,应当采用被告人法庭调查与庭前讯问笔录调查合并进行模式.对被告人法庭调查程序的上述修改契合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实践带来的改变.

    被告人法庭调查程序认罪案件不认罪案件

    回顾与展望:刑事辩护制度修改的系统方案

    刘仁琦
    79-8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在即,辩护制度的修改应是重中之重.从 1979 年《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历经初建阶段、发展阶段、完善阶段与创新发展阶段四个时期,从发展脉络及制度现状来看,其存在理念滞后、原则缺失、伦理规范缺位、规则内容不尽等问题.必须正视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司法改革深入推进、辩护理论快速演进等对辩护制度的推动与冲击,站在中国立场,以国际视野,解决辩护问题.借由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当在总则中确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辩护""辩护律师独立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等一般性原则,在"辩护与代理"章首确立"有效辩护"原则、辩护律师"忠诚义务"伦理规则;还应赋予辩护律师讯问在场权、逮捕阶段阅卷权,取消非律师辩护、辩护律师人数限制,明确委托辩护优于指定辩护等相关规则.

    辩护制度辩护权有效辩护辩护伦理

    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的层级化改革

    聂友伦
    89-99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诉讼证人作证制度具有推进案件事实及时查明和保护被告人对质诘问权的双重面向,不可偏废.然而,目前的制度设计却将重点过度置于确保国家刑罚权的落实,忽略了基本权的保护,形成了"要么出庭作证,要么宣读证言"的二元格局,这是"证人出庭作证难"的重要根源.鉴于证人当庭接受质询是保护被告人对质诘问权的最佳方式,其他非当庭作证措施均属基本权干预,故应按照法律保留明确性和比例原则适当性的要求,对证人作证制度进行调整.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背景下,立法者需考虑基于基本权干预的程度及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风险,构建包括出庭作证、在线作证、不出庭作证以及其他配套作证措施的层级化体系,以兼顾不同情形的实践需求.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对质诘问权基本权干预

    解构负外部性: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功能外溢与规范回归

    李佳威
    100-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功能取向应主要为制裁程序违法,有限进行事实复审,但在实践维度上却长期受到外溢问题之掣肘.裁定滥用滋生判决逃避,迫使被追诉人承担诉讼不利.端视其根源,一是发回重审功能定位不明加剧裁量权逾轨行使,二是权利主体客体化倾向削弱程序性救济供给,二者均呈现负外部性.作为对应,外部成本内部化改造强调诉讼成本的自我吸收与实质救济的正向激励,与发回重审的运作机理相互契合,可以在方法论上为破除其功能外溢问题提供参考.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为契机,有必要在制定法层面平衡发回重审的程序性制裁功能与事实复审功能,防止裁量权恣意行使,革除功能外溢的负外部性.同时,亦需完善程序救济供给以增益发回重审的正外部性,明确被追诉人权利主体地位,赋予其放弃责问权利,并借强制措施的变更提供程序性救济.

    发回重审程序性制裁事实复审权利救济负外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