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期刊导航|政法学刊
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政法学刊
政法学刊

张连举

双月刊

1009-3745

zfxk@163.net

020-34068457

510232

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政法学刊/Journal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SSCD北大核心
查看更多>>本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术性、应用性,始终保持刊物的思想性、理论性、创新性和指导性。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基于场域理论的治安调解问题研究

    陈嘉鑫凌志文
    5-16页
    查看更多>>摘要:治安调解是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以布迪厄场域理论为分析工具,剖析其与我国治安调解工作的耦合性,从场域、资本、惯习三个维度对治安调解进行理论解构。研究发现,当前公安机关在治安调解实践中存在场域失衡制约治安调解效果、资本有限阻滞治安调解效能、惯习滞后妨碍治安调解效率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基于此,可通过重构治安调解情景场域、强化治安调解资本积累、注重治安调解惯习更新等措施对现有机制进行优化完善,以提升我国治安调解工作的质效。

    治安调解场域理论矛盾纠纷化解公安机关

    残疾人犯罪及其防治机制研究

    童海浩
    17-25页
    查看更多>>摘要:近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但不容忽视的是,残疾人犯罪出现频发态势,表现出以涉毒类犯罪、故意杀人与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类型突出、团体化、分工化犯罪模式显著等特点。残疾人犯罪与其他一般罪犯有共同的原因,也有其独特的社会与个体原因。须从社会与个体入手,坚持系统观念、运用辩证思维,发挥多方面的综合力量,才能有力遏制残疾人犯罪频发态势。

    残疾人罪犯残疾人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防治对策

    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之教义学阐释——基于《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体系融贯

    陈俊秀陈姚
    26-36页
    查看更多>>摘要:《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将高空抛物"情节严重"情形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规制范畴,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情节严重"入罪门槛表述相同,在司法实践中将面临解释论上的困境。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在体系定位上属于整体性评价要件,即当行为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基本要素后,在此基础上还应对行为进行整体性评价,以判定行为是否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本罪属于具体危险犯,其保护法益为公共场所秩序。基于《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体系融贯视角,高空抛物罪之主观罪过形式仅限于故意,"情节严重"的判断需围绕抛掷地点、抛掷次数、抛掷物品以及抛掷时间四个要素展开。若抛掷地点、抛掷次数、抛掷物品、抛掷时间任意要素上升一个违法程度,则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中的"情节严重"情形;若上述四个要素任意要素上升多个违法程度,则将其纳入高空抛物罪中"情节严重"情形。

    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行刑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低空经济中飞行活动对人身的损害及刑法应对——基于对eVTOL飞行器的思考

    胡江李康明
    37-46页
    查看更多>>摘要:低空经济是指以航空载运与作业装备技术为主要工具,以低空空域为主要活动场域,以低空飞行活动为最终产出形式的系列经济活动构成的经济领域。低空经济下,人身损害的对象既可能是地面人员,也可能是飞行器内的空中人员。低空经济下的飞行模式可以界分为有人驾驶、基于人体操控的无人驾驶和基于程序设定的无人驾驶。低空经济在飞行区域、飞行技术以及飞行规则等方面所具有的显著特点,造成不同飞行模式之间以及同种飞行模式之间均存在人身致害风险。对于低空经济下人身损害的刑法保护应当秉持积极刑法观,坚持驾驶主体责任和产品主体责任的二分立场,在理解和适用现行刑法规范时应当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以此发挥刑法在惩治新型犯罪与保障公民自由中的规范价值。

    低空经济飞行行为人身损害刑法保护

    共识与分歧:洗钱罪删除"明知"后主观要件的理解

    柳洁卢军
    47-55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删除"明知"后,对洗钱罪主观要件的理解已然形成一定共识:洗钱罪的认定仍然需要主观要件,且主观要件仍然是故意,但是主观故意的证明标准降低。然而,围绕洗钱罪的主观要件是否还需要"明知"、明知的认识内容是"行为对象"还是"行为性质"、明知的认识程度是"必然知道"还是"可能知道"等问题则产生了理解分歧,且分歧集中于自洗钱与他洗钱。为此,有必要以类型化的认定标准纾解洗钱罪主观要件理解分歧,最终明确:自洗钱与他洗钱主观要件均需要"明知";自洗钱主观明知的认识内容为"行为对象",他洗钱为"行为性质";自洗钱主观明知的认识程度为"必然知道",他洗钱为"可能知道"。旨在以洗钱罪的精准理解,降低司法适用难度,切实提升犯罪惩治实效。

    洗钱罪主观要件明知认识内容认识程度

    控辩协商中被追诉人预期利益保障的本土化省思——中美比较视域下的考察

    严嘉琪
    56-69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于美国辩诉交易中被追诉人预期利益保障机制而言,联邦为被追诉人设置了撤回认罪答辩、排除不利证据等相关规定,而部分州则创设出"法官信息提供模式"和"司法调和模式"等司法参与协商的保障体系。在制度构思上,美国法官在多数情形中仅充当着形式上确认辩诉协议和量刑建议的角色。在我国的控辩协商过程中,审判方的最终裁决权并未因协商性司法理念的引入向控方移转,实践中法官对控辩合意的调整可能影响被追诉人对量刑的预期。基于比较法视域下的法文化思考,此类现象揭示出以妥协为核心的协商性司法这一子系统与以追求国家本位、实质真实的刑事诉讼母系统之间的张力。控辩协商在我国的制度语境下不宜单纯定位为纠纷解决的手段,可以作为尽快探知事实真相的辅助方式。相应地,我国可在宏观考量上为检法沟通赋予适当的空间,并通过法官依申请介入协商、对司法参与进行录音录像以及设置量刑咨询法官等举措规避司法参与协商的潜在隐患。

    控辩协商辩诉交易预期利益保障司法参与法文化

    从裁量到强制: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诉处理的制度省思

    王超
    70-77页
    查看更多>>摘要:原告缺席可以按撤诉处理是我国诉讼法上的独创性制度,反映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处分权相互塑造的深层机理。从运行现状看,立法文本上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成为"应当",程序裁量规范演绎成强制规范。制度扩张的主观动因在于按撤诉处理能够实现诉讼程序的快速终结,从而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各方主体的利益诉求,立法上缺乏约束条款为扩张提供了客观条件,我国对撤诉结案方式的政策性激励是制度扩张的现实动力。受制于司法运行的现实环境,该制度的真正缺陷不在于违背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而在于侵害当事人的处分权,进而造成制度的整体不效率。只有将原告两次缺席和被告同意撤诉设置为按撤诉处理的前提条件,才能制度性约束法院审判权以消减规范外因素的不当干扰,进而真正保障当事人处分权并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政策目标。

    原告缺席按撤诉处理处分权缺席判决

    合作型正义:逻辑、谱系与进路——以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为视角

    陈高鸣
    78-90页
    查看更多>>摘要:合作型司法作为全球刑事司法新范式,需控制在公平正义的范畴内,但这超出了传统程序正义的射程,需要转换参照系以提供新的智识支撑。合作型司法的正义向度在于以合作发现隐性真实,所基于的是不断被动态矫正的分配正义和满足公民理性利益的刑罚观。作为中国语境下的合作型司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权利本位的基本特征。其正义的谱系应以递进方式展开,体现在合作前的处分任意性、合作中的证据"裁判"以及对利益后果的确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纠偏与正义化改良宜从重罪案件的适用困境突围,寻求价值目标的多极化控制,强化检察主导下的平等合作与准入机制,以证据"裁判"统摄合意型事实的生成,并明确审判的救济性职能。

    合作型司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重罪公平正义

    刑事庭审法官话语博弈目的及策略特征研究

    向波阳徐傲龙
    91-9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庭审法官话语的博弈交际具有阶段性、兼容性和整体性等特点,法官通过控制话题、话语轮转、问答序列、指令性言语、重述、重复、打断、预设、对照和修正等话语策略来组织控辩双方有序地进行话语博弈,实现博弈交际目的一致、目的中立和目的多重。法官通过运用这些话语策略能有效地促进庭审整体博弈交际目的的实现,从而构建和谐的刑事庭审秩序。

    刑事庭审博弈交际目的论法官话语话语策略

    正当防卫的私法逻辑——民事正当防卫的理论反思与规则重构

    沃耘
    99-108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现行民事正当防卫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处于"休眠"状态,国内民法学界关于民事正当防卫的研究热情远远低于刑法学界对刑事正当防卫的关注。正当防卫权本源于权利主体的自我防卫本能,拓展于法律的授权与规制。民事正当防卫具有双重属性:权利的自由行使与实现和确保私权社会化的紧急救助。民事正当防卫制度与刑事正当防卫制度相融又彼此独立。有必要从私法逻辑进一步细化民事正当防卫的范围和正当性判断标准。

    正当防卫民刑关系利益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