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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中国检察官
中国检察官

周洪波

半月刊

1008-6676

zhjcg@vip.163.com

010-67089313

100144

北京市石景山香山南路111号

中国检察官/Journal ZHONGGUO JIANCHAGUANCHSSCD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刑事印证证明方法的实践运用探析

    张庆立
    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刑事印证乃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证明方法,但不宜夸大为证明模式,必须承认刑事印证并不完美.就刑事印证的程度,司法实践中往往存在抽象印证与精细印证的不同理解,事实上,刑事印证在范围上应采"核心事实和关键情节说",即只要证据之间在核心事实和关键情节上能够相一致或相契合即可.至于具体判定,则应以"定罪和法定量刑情节事实说"为标准,就酌定量刑情节事实、程序性事实等,则没有必要强加印证.办案中坚持刑事印证的适度化,既要反对程度上的概括印证、基础上的形式印证等抽象印证现象,也要反对细节过度和地位过度等过度印证的不当做法.

    刑事印证抽象印证精细印证形式印证证明标准

    论刑事诉讼中的案发证据及其审查判断

    万毅周云
    9-13页
    查看更多>>摘要:案发事实,是指犯罪事实被司法机关、主管单位或者有关单位发现时的情形、状况.证明案发事实的证据,是为案发证据.运用案发证据对案发事实予以判断,对于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至关重要.司法实务中,对案发证据的审查较为混乱,表现为审查重点不同以及证据证明标准缺失.是故,应当针对不同种类的案发证据,依次确定重点不同的案发证据审查规则,以及明确案发证据的证明标准.

    案发事实案发情况案发证据证明标准审查

    "两卡"网络诈骗案件中帮助行为主观明知的级层化证明思路

    谢文翼高叶向柯翰
    14-19页
    查看更多>>摘要:对电信网络诈骗中的帮助行为所涉帮信罪、掩隐罪、上游共犯三种罪名的主观明知之证明,应建立级层化的证明框架.以"犯罪行为客观存在"为第一层次帮信罪的明知,在此基础上若能吻合"在犯罪既遂后对资金性质明知"则上升到第二层次掩隐罪的明知,再若还能符合"在犯罪既遂前对共同性明知"则上升到第三层次上游共犯的明知.在具体证明思路上,对于帮信罪的明知若无直接证据则可以推定明知条款为核心进行证据搜集,对于第二层次掩隐罪的明知可以行为的"异常性"为方向结合推定条款进行证据收集,对于第三层次的共同犯罪,可以从一般共犯与片面共犯两种角度进行证据收集.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共同犯罪犯罪主观要件

    命案中犯罪主体责任能力的证据审查

    田勇李子枫
    20-23页
    查看更多>>摘要:重罪检察中对于命案的审查办理,往往围绕认定犯罪的客观行为是否有证据证明以及证据是否合法、充分,据此架构起"清楚的犯罪事实",进而拟制继续侦查方向、作出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的决定.可以说,这样的"以犯罪事实为中心"的审查模式贯穿于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上诉抗诉直至死刑复核等重罪检察诉讼全流程,在绝大多数命案中能够让办案人对犯罪事实作出准确判断或对案件处理作出正确决定.但遗憾的是,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在批捕、起诉甚至是判决后,行为主体被鉴定为精神病人的"尴尬"局面,给坚不可摧的追诉体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造成行为主体因没有刑事责任能力导致不构成犯罪的"错案"发生.检察官应绷紧审查主体责任能力这根弦,将其贯穿整个诉讼全流程,做到应查尽查,尽早排查可疑痕迹,有效避免因无刑事责任能力导致的"无罪"案件发生.

    命案责任能力证据审查

    实质解释语境下"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李德胜马小明
    24-28页
    查看更多>>摘要:国家考试具有法律依据多元、重要程度各异、考试形式多样等事实特征,对涉案考试类型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规范评价,要坚持形式与实质相结合.司法实践应立足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范保护目的,综合考量涉案考试的法律依据,考试的目的、内容与形式,以及考试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考试公平性与真实性保障等因素,对特定考试纳入刑法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实质评价.评价中要以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规范保护目的阐释为基础,深入求证组织涉案考试的法律依据,具体化情境化考量涉案考试的社会功能与刑法保护必要性.

    组织考试作弊国家考试实质评价刑法保护

    毒品洗钱犯罪的罪数判断

    李鹏朱静雅
    29-33页
    查看更多>>摘要:因毒品犯罪具有交易性、营利性等特征,而刑法第 349 条又单独规定了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以下简称"毒品窝赃罪"),导致毒品洗钱犯罪罪数认定问题较为复杂.适用毒品犯罪与自洗钱数罪并罚时,应当审查洗钱行为的隐蔽性是否明显,资金用途是否具有隐瞒特征;适用毒品犯罪一罪的情形包括自洗钱中基于想象竞合认定毒品犯罪一罪,和他洗钱中基于共谋而认定为上游共犯两种.要严格把握毒品自洗钱与毒品窝赃罪在犯罪主体方面的区别,毒品窝赃罪不包括"自窝赃";对于毒品他洗钱与毒品窝赃罪,如果基于"洗白"目的,借助金融手段实施转账、转移资金等行为,使之呈现形式上的"合法"状态的,构成洗钱罪;如果基于"藏匿"目的,实施改变赃物的空间位置或存在状态等行为,使之不被发现的,构成毒品窝赃罪.

    洗钱罪毒品犯罪毒品窝赃罪

    强制猥亵罪"其他恶劣情节"的内涵与考量因素

    吴国星
    34-38页
    查看更多>>摘要:强制猥亵罪"其他恶劣情节"由于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在司法适用中存在争议.为准确理解和适用强制猥亵罪"其他恶劣情节",可以通过体系解释、比较法解释等方法,对与强制猥亵罪性质相似、关联密切的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刑法、德日刑法中与强制猥亵罪相关的规定进行考察研析,结合加重构成犯罪理论,提炼出与认定强制猥亵罪"其他恶劣情节"相关的身份、地点、对象、手段、行为、结果等6项加重处罚因素,为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强制猥亵罪其他恶劣情节加重处罚因素

    机动车融资租赁纠纷类案的检察监督

    陆小涛陈丽华
    39-43页
    查看更多>>摘要:机动车融资租赁领域大多采取售后回租、自物抵押的方式开展业务.该业务模式在蓬勃发展的同时,涉诉案件数亦在逐年攀升.大量涉诉案件背后反映出该领域存在"以融资租赁之名、行非法放贷之实"的异化现象,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穿透、辨析机动车售后回租型交易中的真实法律关系,对"名租实贷"违法行为开展监督.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构建执法、司法、金融监管联动协作机制,促进机动车融资租赁行业协同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机动车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非法放贷金融风险社会治理

    房屋征迁领域中涉远年建筑类案件的办案思考

    王媛媛邵伯峰葛旺
    44-48页
    查看更多>>摘要:远年未登记建筑是否为违法建筑一直是房屋征迁类案件中的重难点问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应依法监督强制拆除行为是否遵循法定程序,准确把握无证建筑与违法建筑的区别,不能以无证房屋系违法建筑为由一概不予补偿.在综合考量房屋建成时间、历史原因、补办相关手续对规划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后,确定公平合理的补偿标准,并选择最恰当的方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强制拆除行为远年未登记建筑征收安置补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裁执分离"模式下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探索

    王育琪沈冰川
    49-52页
    查看更多>>摘要:最高法针对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特点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进而在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确立了"裁执分离"制度.检察机关办理"裁执分离"模式下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应从完善检察监督办案机制的角度,分析检察监督要点,力求解决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线索来源不足、管辖范围不明确等实务难题,综合运用多种检察监督手段,助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裁执分离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耕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