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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张恩学

双月刊

1008-7966

zfbjb@sohu.com

0451-87508273 87508275

15008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25号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CHSSCD
查看更多>>本刊以法学界专家学者,从事法学教育的广大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及法律实务界人士为读者对象。本刊自1994年创刊以来,一贯坚持以严谨、科学的态度开展法学研究与探索,为新人新作新观点提供舞台,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质量的稿件吸引人,体现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本刊是黑龙江省目前唯一的法学学术性期刊。曾荣获“全国高等学校社科学报质量进步期刊”,是《中国期刊网》入网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收录期刊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论代购毒品行为的规制

    向可人
    67-73页
    查看更多>>摘要:最新规范性文件《昆明会议纪要》新增了有关代购毒品行为的认证规则,明确了变相加价是独立的贩卖毒品行为,增加了除"牟利"以外的考量要素,确定了"少量蹭吸毒品"的行为性质,是对既往司法实践的有效回应,对代购行为的司法适用有较好指导作用.但结合实践分歧,代购毒品行为的事实认定仍存在入罪标准不统一、牟利范围难以判断、帮助贩卖毒品行为的边界模糊等难点.回归代购毒品行为的法理分析,应当从厘清代购入罪的逻辑判断顺序、摒弃代购毒品的数量要求、完善主观明知认定标准、构建代购行为的行刑衔接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对代购毒品行为的规制,织密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法网.

    代购毒品牟利行为有偿交付主观明知

    作品可表现与已固定、可复制之辨——兼议"新型"作品保护

    季善豪
    74-78页
    查看更多>>摘要:旧法"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可以同时被解释为"已经由有形载体固定(已固定)"与"能被有形载体固定(可复制)",前者指著作权法只保护已固定的作品外在表达,后者指著作权法保护能够为外界感知的外在表达.但非物质性是作品的本质属性,因为作品不是物质实体,所以作品不可感知、不可复制.作品是能以一定形式表现(可表现)的智力成果,可表现不是可感知、可复制或已固定,而是作品已经实际创作完成并能够被表现.因此所谓"新型作品"并非是新的作品表达,而是新的作品表现.作品表现既可以是有形/无形物,也可以是单一/集合物,作品表现手段的多样化是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

    新型作品作品形式要件可表现作品物质载体

    侵害保护作品完整权行为方式的内涵及其界定规则调适——以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为背景

    阿合宝塔·江布拉提邹龙妹
    79-84,103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界定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方式的问题依然存在很多争议,争议焦点主要包括《著作权法》第52条第四款对保护作品完整权侵权定义中的"歪曲、篡改"行为规定不明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0条中"必要改动"一词界定不明确,两种行为方式存在法律内涵边界模糊的问题.因此需要在现有保护作品完整权的理论基础上,理解这一精神权利的内涵,并对影视改编的特殊性进行分析,规范界定何为"歪曲、篡改"行为,明确"必要改动"原则适用范围.为应对实际影视改编作品的双重特殊法律属性,需要将文学作品中不同的要素对应电影的基本要素进行细分,明确细化规定哪些是合理改编,哪些是侵权行为.

    影视改编保护作品完整权歪曲篡改必要改动

    薪酬保密制度的劳动法规制

    王硕
    85-95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一项舶来品的薪酬保密制度,其严重影响劳动者切身利益并引发了诸多争议,相关司法裁判也存在较大的分歧.从管理科学的"外部视角"观察,薪酬保密制度是一项充满争议、弊大于利的人事管理制度;其在我国数十年来的运行同样备受质疑,并不足以被奉为圭臬.从劳动法学的"内部视角"观察,薪酬保密制度尽管没有直接构成对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反,但其限制了劳动者的言论自由,实质上侵害了劳动者的知情权,破坏了同工同酬的实现机制,对劳动者一切有关劳动报酬的权利都产生了现实威胁,在合理性方面存在显著的缺陷,有悖公序良俗,应当直接否认其法律效力.

    薪酬保密制度劳动者知情权同工同酬公序良俗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支持起诉制度设计的问题及改进

    郭祥刘宁
    96-103页
    查看更多>>摘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支持起诉这一制度设计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它与民诉法支持起诉原则的立法初衷不符:一方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私益诉讼,另一方面是环保组织不同于支持起诉原则所保护的民事侵权受害人.二是这一制度设计导致人民检察院的角色定位混乱.在环境公益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有支持起诉者、原告和法律监督者三种角色样态.为此,建议修改《民诉法》,取消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资格,若公告期内环保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应以共同原告身份提起诉讼.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检察院环保组织法律监督

    刑事电子数据保管链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张晨
    104-109页
    查看更多>>摘要:建立证据保管链不仅仅是实现鉴真的方式之一,其根本目的在于提升事实认定的准确程度,并承担明确违反证据保管义务责任主体的功能.考虑到电子数据证据效力之过程性,建立电子数据保管链具有重要意义.对电子数据保管链的重要评价标准是其是否完整.在提升事实认定准确程度这一根本目的的要求下,以物理场域和数字场域中的双重客体为对象,以无损原则和可追溯原则为指导,兼顾效率价值,电子数据保管链之"完整性"要求体现为无损的"完整性"和可追溯的"完整性"两个层面.以此为标杆,现行规范存在诸多缺漏,无法保障并确认电子数据证据在中间传输环节的证明价值,应当对有关制度予以完善.

    电子数据证据保管链完整性可追溯性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中异议事由的分析——以具体案例为视角

    汤忠丽张文妍
    110-115页
    查看更多>>摘要: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的诉讼构成要件——"足以排除执行程序的民事权益"所涉问题如何认定,至今并未进行规范定论,该制度的目的是缓和强制执行的效率优先取向以维护公平公正,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的所有权益,可以在法律上获得一个明确的权利,从而减轻了法院在处理案件时面临的压力,同时,"足以排除强制执行"规范还可以为案外人提供一个参考,从而使其在法律上得到保障,进而达到保障公平、公正、合法、充满活力等目的.关于何种实体权益能够排除执行,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司法实践中也多有分歧.联系各国立法例、我国民事实体法以及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司法实践案例可以作出一个简单的权利分类,以期为司法实践中诉讼类型的区分与审判提供借鉴.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强制执行异议事由权利外观

    危机与重构:投资者-东道国仲裁正当性——基于文本分析方法

    焦祎婕
    116-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2002年,查尔斯·布劳尔首次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领域使用了"正当性危机"这一概念.之后,这一单一内涵的正当性概念经席尔发展为了多维度的正当性概念.布劳尔和席尔认为,投资者-东道国仲裁虽有一定程度的"正当性危机",但不足以成为放弃仲裁解决机制的理由.此外,还有丹尼尔·贝恩的"三分法"正当性概念、迈克尔·祖恩"两标准"正当性概念.对投资者-东道国仲裁正当性概念的重构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视角完成,其分别包括:依据正当性、同意正当性、程序正当性、结果正当性和国际法价值正当性、宪法价值正当性、全球治理正当性.正确理解投资者-东道国仲裁正当性对于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投资者-东道国争端国际投资仲裁正当性危机正当性重构ICSID

    设立跨区划生态环保法院、检察院的思考

    蒋毅张福坤
    122-127页
    查看更多>>摘要:为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感受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设立跨区划的生态环保法院、检察院,契合新时代的绿色发展理念,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设立生态环保法院、检察院具有地域的普遍性、管辖的综合性、级别的对应性等特点,需要完善集中管辖、两法衔接、协调配合等机制,从而为建设美丽家园提供司法保障.

    跨行政区划生态环保法院、检察院管辖案件办案机制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王卓
    128-131页
    查看更多>>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意义.全面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并结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现状出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策略与路径,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