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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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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刊

1001-8263

njshkx@163.com

025-83611547

210018

南京市成贤街43号

南京社会科学/Journal Social Sciences in NanjingCSSCICHSSCD北大核心CSTPCD
查看更多>>本刊主要发表人文和社会科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关注当今热点问题的研究。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的大团结与大联合:大统战格局的目标指向与实现机制

    束赟
    1-11页
    查看更多>>摘要:团结与联合是现代社会的本质要求.生产力的进步需要分工协作,真正意义上的团结与联合,不仅是为更高效地组织生产,更为实现个体在共同体中的全面发展提供可能.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工作,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根据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为完成不同历史阶段的主要任务提供了支撑.进入新时代,大统战格局的实现依托于党的领导、统战对象分类、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发挥以及制度、机制、法治的保障,使各类群体力量在共同目标下凝聚,增强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的稳定性与韧性.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统战格局在社会结构多样化的背景下提升了国家治理的协调性,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社会动力与政治支持.

    大团结大联合中国式现代化大统战格局社会主要矛盾统一战线

    如何理解超越论构造:结构和限度

    马迎辉
    12-20页
    查看更多>>摘要:超越论构造建立在纯粹意识的流形结构之上,它具体体现为如下四个阶段:最底层的时间流形的自身构造、时间流形构造出能思/所思的多维结构、能思/所思的意向关联构造出本质类型和具体区域、最表层的实显的行为现象.在此流形结构中,超越论主体性展示出了世界性和交互主体性的特性,而超越论自我由于构造了时间流形,在不同的构造维度和区域上都有其不同类型的表达.时间流形对超越论构造具有根本的意义,它不仅刻画出了超越论现象学的界限,而是从现象学运动的发展看,它还决定了前期海德格尔、前期梅洛-庞蒂以及现象学神学在根本上仍是超越论的.

    超越论意向流形能思/所思活的当下主体性自我

    辩证与实证之争:技术时代的实证主义批判与反思

    赵立张亮
    21-28,63页
    查看更多>>摘要:"辩证与实证之争"是现代化发展背景下人类思想演进的产物,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与实证主义这两种审视技术时代社会发展的不同认识路径.作为一种科学主义哲学思潮,实证主义在发展过程中日益走向"唯科学主义"的立场,追求将现代社会塑造成一个"精确化、数字化、符号化"的机械世界图景,并最终内化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实证主义的盛行使得人类文明遭遇意义危机和价值危机.人文主义者力图通过反思、批判实证主义以拯救现代化过程中"失落的价值"但最终失败.作为同时代产生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批判使得"辩证与实证"的理论碰撞成为探索现代化发展路径的思想主旋律,并为我们在技术时代思考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辩证融合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理论智慧.

    辩证与实证之争实证主义科学技术文明危机

    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内在逻辑、现实挑战与策略选择

    沈坤荣尚清艺赵倩
    29-36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耐心资本是一种注重长期投资和稳健回报的资本形式,发展耐心资本是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内在逻辑是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活水,助力实现供给侧与需求侧的良性循环.目前耐心资本发展存在直接融资占比较低、金融工具创新程度不足、相关体制机制有待健全、风险评估和监管难度较大等现实挑战,亟待通过改革的办法加快破除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障碍.耐心资本赋能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路径在于,建设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展金融工具服务范围,协调各方合作共赢,防范化解创新风险.为了充分发挥耐心资本对新质生产力的赋能作用,需要建立发展耐心资本的市场生态,完善适配耐心资本的基础制度,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

    耐心资本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融资体系

    绿色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路径创新与监管策略

    李晓天庄雷
    37-46页
    查看更多>>摘要:绿色是新质生产力的底色,绿色金融是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结合绿色金融与新质生产力底色一致性与强赋能的理论意蕴,分析其启动引导-成长创新-成熟循环的演进阶段,并从政策引导与示范效应、创新推动与激励效应、资金配置与调节效应、风险分散与对冲效应等分析绿色金融赋能新质生成的内在逻辑与创新路径.结合"双碳"创新实践案例,剖析绿色金融赋能的政策制度、技术安全、市场信用和国际环境等潜在风险,并提出监管体系、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国际协调等多方面监管创新,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金融支持提供制度性保障.

    绿色金融新质生产力绿色风险金融监管

    发展生产性老龄化的人口机遇及实施策略

    任远
    47-54页
    查看更多>>摘要:发展生产性老龄化,旨在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的作用,使其能够对经济生产、社会公益、家庭和社区作出贡献,有助于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效战略.我国超大规模老龄社会为发展生产性老龄化提供了"人口机遇",实施生产性老龄化的主要策略,包括完善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政策改革和开展积极的劳动力市场制度建设,加强对老年人教育、健康和能力建设的人力资本投资,以及减少劳动力迁移流动的壁垒和支持老年人的迁移流动等.

    生产性老龄化延迟退休人力资本投资迁移流动

    渐进式延迟退休、就业市场转变与青年人就业选择

    曲绍旭
    55-63页
    查看更多>>摘要: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对实现我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不仅对就业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与知识结构产生一定的影响,改变就业的保障方式、就业市场布局以及市场运行规范,而且会改变就业人口的家庭关系与社会关系.在以上影响下,青年人的就业行为动机、就业选择意愿以及就业保障预期都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为防止以上变化可能导致的问题,应采取如下对策:从引导青年人对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的理解、提高青年人对就业竞争的认知能力、提高青年人对未来就业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等方面疏导青年人的就业心理;从提高青年人就业参与力度、引导青年人就业期望等方面改变青年人的就业行为;从完善人才就业准入制度、完善"梯度化"培训机制、完善内部福利等方面规范企业的管理制度;从实施过渡性的就业保障制度、完善人口高质量发展政策等方面优化就业的社会环境.

    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市场就业选择

    "合-分-转"机制: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知识生产的基本模式——兼与西方智库知识生产模式的比较

    李荣志高小平
    64-73页
    查看更多>>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这为我国建设新型智库发展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高质量智库必须注重系统集成地推进"立机立制".在具体的智库工作背后,需要研究其知识生产的底层逻辑、运行机理、体制机制等涉及智库基本模式的问题.根据智库知识生产的"议题设计-问题凝练-成果运用"逻辑,通过构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政策赋能"的分析框架,发现中国智库在知识生产中呈现出"合-分-转"特点,这与西方国家智库的"分-分-分"形成差异,凸显智库在体制机制上的中国特色和知识生产模式.深化智库改革,要适应政治经济和社会历史环境,在知识生产的议题设计上将"合"的端口前移,在问题凝练上将"分"的边界厘定得更加清晰,在成果运用上将"转"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增强智库发展的实力和后劲.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知识生产模式"合-分-转"机制西方智库

    中国式生态安全观的认知基础与法治保障

    张璐金宵羽
    74-82,93页
    查看更多>>摘要:中国式生态安全观是中国共产党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进行深刻理论把握而形成的生态安全领域的思想观念.党的底线思维是中国式生态安全观的认知基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下,中国式生态安全观的实践进路应体现底线思维与法治思维的统一,不断推进从政治话语到法律制度的全面转化.中国式生态安全观的法治保障和制度建设应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价值目标,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定生态安全的边界,完善生态安全风险预防机制,在立法和法律实施层面形成多方协同的法治格局,根据"明确边界-防患未然-严守底线"的思路落实底线思维在生态安全法治建设上的实践新要求.

    生态安全观底线思维生态安全法治

    论抵押物转让规则改革——基于《民法典》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融贯性思考

    龙俊
    83-93页
    查看更多>>摘要:《民法典》改物权法时期的抵押物限制转让规则为抵押物自由转让规则,并且配套了"可能损害抵押权"规则和"当事人另有约定"规则.这些规则在立法时着眼于金融机构抵押权的有效实现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实践中也确实促进了抵押物流转和保护抵押权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平衡.但现有规则仍然存在模糊不清之处,特别是在居住权领域以及动产抵押领域,需要在解释论上基于《民法典》与《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的融贯性思考,对带押转让的正当性、带押转让的边界、带押转让与居住权的关系、带押转让是否适用于动产等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厘清,促进民法中抵押物转让规则的科学化和合理化,以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均衡发展.

    抵押物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