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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杜小明

双月刊

1009-055X

stwhliu@scut.edu.cn

020-87110284

510640

广州市天河五山路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Journal of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Social Science Edition)CHSSCD
查看更多>>本刊的办刊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实际,立足广东,面向全国,积极反映人文社会科学各领域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理论与实践的成果,努力把本刊办成有特色、有水平、有影响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和重要理论研究阵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本刊是由教育部主管、华南理工大学主办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理论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面对社会广泛征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稿件,读者对象主要是人文社科工作者、高等院校有关教师、学生、党政干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干部和有关科研人员。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中国式现代化的经典文本溯源考察——以邓小平《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为对象

    吴国林卢志华
    1-12页
    查看更多>>摘要:邓小平的"南方谈话"是描绘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的经典文本,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域下的现代化总体形态构建了"四梁八柱"."南方谈话"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叙事主题,统合政治意蕴、精神条件、依靠要素这三大维度:政治意蕴是前提,统领着中国式现代化形态;精神条件是重点,支撑着中国式现代化形态;依靠要素是基础,夯实着中国式现代化形态.同时,每个维度又包含了三个基本要点:政治意蕴包含着政治效应、政治定力、政治建设;精神条件包含着创新精神、学习精神、制度精神;依靠要素包含着发展机会、增长速度、科学技术."三大维度九个要点"最终可以形成一个立体式的中国式现代化叙事体系.

    邓小平中国式现代化"南方谈话"政治意蕴精神条件依靠要素

    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的形式流变与当代启示

    姜英华孙涛
    13-23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的解释框架下,资本主义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生产相对过剩的解决措施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进而使得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产生了三重表现形式.首先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张的趋势下,由生产比例失衡和社会购买力不足共同造成了工业产品过剩;其次是资本主义通过"时间修复",在全社会大量构建"债权-债务"关系,由此在个人生产和消费、政府举债投资以及消费资料资本化的过程中造成了债务过剩;最后是当代资本主义脱离生产过程,通过泛滥的金融创新,暂时避免了积累和消费的矛盾所导致的价值实现的风险,使资本直接实现增殖,进而造成了资本的流动性过剩,而以美元霸权为基础的国际经济体系加剧了这种流动性过剩.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的形式流变为我国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经验借鉴和启示,而资本主义本身的腐朽性则预示着其自身的黯淡前景.

    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产品过剩债务过剩流动性过剩

    脑机接口技术的应用风险及其法律规制

    黄永镇
    24-36页
    查看更多>>摘要:脑机接口技术具有提升人类健康和福祉的巨大潜力,但其应用可能引发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及干预意思自治等风险.成因在于人脑脆弱性与技术危害性相叠加、精神私密性与读脑必要性相对立以及科技创新性与法律滞后性相冲突.因此,应采用动态知情同意模式,医务人员应充分且持续地履行说明义务,并阶段性评估患者的知情同意能力,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取得同意授权;应构建人类神经权利体系,包括精神隐私权、精神完整权和自由意志权;应完善民事法律行为规则,法律应承认自然人可以通过脑机接口技术作出意思表示.自然人在因设备故障或外界干预而作出不符内心真意的意思表示时,应享有撤销权,且应根据相对人是否知情进行区别保护.

    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精神损害神经权利

    数字经济发展能否缓解劳动力市场"极化"?——基于我国31个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段钢刘贤铤
    37-54页
    查看更多>>摘要:数字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的技能结构变化带来了深刻影响.基于2011-2022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面板数据,运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非线性调节模型等方法,探究数字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极化"的缓解作用.研究显示:数字经济发展能够促进中层次技能劳动力就业增长,并抑制高技能和低技能劳动力就业的两端分化,从而缓解劳动力市场"极化";从具体机制来看,数字经济发展主要通过提高劳动力技能互补程度和增强劳动力流动性,来缓解劳动力市场"极化";数字经济发展不仅能够显著缓解技术进步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的高技能"极化"偏向影响,而且在产业结构升级与劳动力市场"极化"的U形作用关系中具有负向调节作用;但数字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极化"的缓解效果存在性别异质性,其对女性样本的劳动力市场"极化"具有显著双向缓解作用,对男性样本的劳动力市场"极化"的抑制作用则主要表现在高技能偏向方面.因此,应充分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工具和数字平台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应用,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时代红利,缓解劳动力市场"极化"趋势,这将有助于加快推动我国高质量充分就业的实现.

    数字经济劳动力市场"极化"技能异质性劳动力流动

    中国数字贸易空间关联网络结构特征及其驱动因素

    邵林梁桂香杨玉波徐诚诚...
    55-71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数字贸易已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采用熵值法评估2012-2021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数字贸易发展状况,进而通过修正的引力模型构建省域间数字贸易关联关系,并运用社会网络分析和QAP方法探讨我国省域数字贸易空间关联网络结构及其驱动因素.研究表明: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数字贸易发展方面存在不均衡现象,整体呈现"东部强、西部弱"的格局;数字贸易发展存在显著的空间关联网络结构特征,东部地区在数字贸易发展空间关联网络中占据中心地位,而西部地区相对边缘;东部地区多为净受益板块,西部地区多为净溢出板块,数字贸易次发达地区多为"经纪人"板块,其余地区为双溢出板块;互联网普及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城镇化水平越接近的地区,其数字贸易空间关联关系越紧密.研究为了解和推动我国数字贸易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数字贸易引力模型空间关联社会网络分析

    税收激励、数字化转型与企业实体投资

    王庆魏力婷
    72-85页
    查看更多>>摘要:评估税收政策对企业实体投资的影响对于鼓励企业进行实体投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2009-2020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面板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探究税收激励政策对企业实体投资的影响,并分析数字化转型在其中的中介作用.研究发现:税收激励能够显著提高企业实体投资水平,且数字化转型在其中存在中介效应;税收激励通过缓解融资约束、传递积极信号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从而提高企业实体投资水平.异质性检验进一步发现:税收激励对企业实体投资的促进效应对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较低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的作用效果更加明显.因此,应积极运用税收工具,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税收激励数字化转型企业实体投资

    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检视与制度优化

    李雯静
    86-95页
    查看更多>>摘要:从损害救济转向风险预防是环境社会共治的必然趋势.在此语境下,我国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也逐渐从以事后损害赔偿为中心的补偿型公益诉讼,向以事前风险防范为目标的预防型公益诉讼延展.聚焦司法审判实践、考察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运行现状及实践困境、探索契合该类诉讼特点的制度优化路径,有助于增强公益诉讼的预防功能.具体包括:拓展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救济范围,将纯粹生态环境风险以外的环境健康风险也纳入法律规制范畴;优化"重大风险"的司法认定规则,完善环境质量标准与风险评估机制,特别关注人体健康的保护需求;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的证明责任,厘清"关联性"与"因果关系"之证明差异,适用"优势证据"证明标准减轻原告的举证负担.

    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环境污染环境侵权风险预防环境健康风险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适格制度:中国范式与进路探索

    林洧
    96-107页
    查看更多>>摘要:我国海洋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适格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排除了社会公益组织的适格性,仅承认特定机关的起诉主体资格.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出现了原告适格的扩张现象,属于法定诉讼担当的一种类型,社会公益组织无法行使此类公益诉讼权.以文本规范为出发点,司法机关在相关案件的审理中积累了丰富的司法裁判经验,形成了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与陆地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不同的原告适格配置规则.但是,这种原告适格制度安排也存在诉讼活力不足与具体裁量规范欠缺等问题,未来需要继续秉承公益优先的原则,在原告适格制度的外部机制衔接与内部规范健全两方面寻求完善之策.在外部机制建设方面,需加强海洋行政监管机关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协作与程序衔接;在内部规范适用方面,需明确法院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角色定位,增强司法的能动性.

    海洋环境公益诉讼原告适格法定诉讼担当海洋行政监管机关检察公益诉讼

    国内航空运输旅客惊吓损害赔偿——基于比较法的视角

    耿绍杰
    108-121页
    查看更多>>摘要:国内航空运输旅客惊吓损害赔偿面临的双重困境为《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产生的法律适用困境以及第一百二十四条产生的术语解释困境,而该法与《华沙公约》存在高度相似性,使得国际与国内航空运输旅客惊吓损害赔偿面临的困境具有共同性.基于比较法的视角,对域外司法实践进行分析与借鉴,可以发现:国内航空运输旅客惊吓损害承运人赔偿责任在赔偿责任成立层次只能适用《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在赔偿责任范围层次可适用《民法典》相关条款.若参酌英美法系国家采用的主观解释论,对《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所规定的"人身伤亡"进行解释,那么"人身伤亡"的含义不包括惊吓损害;而若参酌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客观解释论,"人身伤亡"的含义则包括构成精神性疾病的惊吓损害.客观解释论更契合我国需要、符合我国司法实践情况以及有利于《民用航空法》多元立法目的的实现.因此,承运人应当对构成精神性疾病的惊吓损害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航空运输惊吓损害人身伤亡身体伤害精神损害

    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的"明知"

    陈历文
    122-131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明知"对本罪的适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对本罪中"明知"的理解与认定,应当恪守实现社会防卫与保障个人自由相统一的理念.本罪中"明知"的认识内容,只需行为人认识到被帮助对象实施的行为是刑法分则规定的行为.本罪中"明知"的认识程度,包含"推定知道",这既是解决本罪中"明知"证明困难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该罪立法目的的内在需要.基于刑法节制性的要求和正确适用刑事推定的需要,应当从适用前提、适用方法和纠错渠道三方面,对"推定知道"的适用予以适当限制.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刑法节制性刑事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