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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信息/Journal information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徐镇强

双月刊

1674-3040

gaxk88@sina.com

0571-87787115;87787116

310053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

公安学刊-浙江警察学院学报/Journal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查看更多>>本刊作为学报和浙江省公安理论期刊,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展示学校科研学术成果,推动省公安理论研究的开展,培养公安理论研究人才为己任,编辑部勇于开拓创新,办刊思路灵活,刊物已成为全省各主要公安机关领导必看的业务学习资料,成为决策参考资料。
正式出版
收录年代

    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平安浙江"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综述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编辑部
    1-8页
    查看更多>>摘要: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这一主题,从宏观层面探讨如何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从微观视角探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多元解纷、制度建设等问题,力求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各领域各行业的创新发展.

    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比例原则视角下电子数据收集规则的检视与重构

    吴影飞
    9-19页
    查看更多>>摘要:电子数据在刑事诉讼中已成为常见的证据类型,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电子数据收集规则进行了明确.然而在电子数据收集实务中原则变成例外、例外成为常态,不利于程序规则的维护,有损程序的严肃性.电子数据收集规则不符合比例原则的必要性原则和均衡性原则,没有妥善处理好权利保障与收集电子数据的关系.随着电子数据取证技术的发展和侦查人员取证能力的提升,电子数据收集应在遵循比例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电子数据持有者主体不同确立二元区分的规则.即对被害人、第三人持有的电子数据应以提取电子数据为原则,扣押原始存储介质为例外;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持有的电子数据一般也以提取电子数据为原则,但是其载体属于违法犯罪所得或者需要没收的物品时,无疑应当优先扣押原始存储介质.

    电子数据收集比例原则扣押原始存储介质提取电子数据二元区分

    数字经济背景下虚拟货币犯罪模式分析与多维治理研究

    陈潮吴建峰徐歆
    20-34页
    查看更多>>摘要: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不断融合,虚拟货币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科技领域的创新应用,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和跨国性等特点,易被利用实施诈骗、传销、洗钱、恐怖融资、网络赌博、敲诈勒索和暗网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虚拟货币犯罪案件判决书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虚拟货币犯罪呈现高度隐蔽性、高度产业化和高度传播性,严重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当前虚拟货币犯罪防范治理困境,应从开展虚拟货币法律教育宣传,强化社会风险防范意识;完善虚拟货币法律规范体系,优化政府监管管理机制;运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智能化防控预警体系;加强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案件侦查打击能力;健全跨部门监管协作机制,深化国际警务执法合作等方面开展多维治理.

    虚拟货币犯罪区块链犯罪治理

    结构变革与过程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城市基层平安建设中的贯通逻辑

    孔卫拿刘蓉婕
    35-50页
    查看更多>>摘要:社区是观测新时代城市基层平安建设的一扇重要窗口,在贯彻建设平安中国战略过程中,基层特别是城市社区面临群众日益增长的平安需求与供给能力不足的基本矛盾.芜湖市T社区"平安驿站"建设个案显示,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基层平安建设的实践逻辑在于结构变革与过程嵌入的共同作用.一方面,社区通过组织重塑、资源激活和制度优化的三重变革,有效破解了平安建设的结构性障碍,释放出较为丰富的民主参与机会和表达渠道,从而将社区从应付平安任务的"受压层"转变为引导平安共建的"牵引层";另一方面,社区在变革中嵌入多领域的群众参与内容和链条式的过程机制,从而巧妙地释放出基层平安建设制度的效能.在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过程中,应进一步从主体、领域、层次、过程等多个方面,努力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对基层平安建设的贯通和嵌入,不断筑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基.

    社区平安建设结构变革过程嵌入全过程人民民主

    "枫桥经验"地方立法及其当代价值

    余钊飞章航
    51-62页
    查看更多>>摘要: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典范、我党领导人民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条基本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已成为我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推进"枫桥经验"地方立法,是实现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由"枫桥经验"内涵的法治基因决定的.通过对以《绍兴市"枫桥经验"传承发展条例》为代表的"枫桥经验"地方立法的实践展开多重理论审视,探究其所蕴含的当代价值,对于更好地把握我国地方立法的"有特色"原则及通过地方立法因地制宜传承发展"枫桥经验"都具有重要的指引与启示意义.

    "枫桥经验"地方立法当代价值

    公民何以参与审查起诉:经验模式与规范路径

    叶肖华王税
    63-74页
    查看更多>>摘要:公民参与审查起诉为防范检察权滥用提供了新的思路,迎合了提升检察公信力的现实期待,是打破审查起诉封闭性、拓展外部监督渠道的应有之义.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公民参与审查起诉在组织体系、效力规则以及责任机制等方面尚不完备,制度发展陷入困境.域外公民集中参与的组织模式、决定型参与的效力模式以及合作型的检察责任模式为我国公民参与审查起诉的体系化建构提供了有益经验.我国宜建立协调公民参与审查起诉的独立机构,增设复议制度,赋予公众意见一定的程序拘束力,完善检察官责任豁免机制,以提升公民参与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审查起诉公民参与外部监督司法责任豁免

    论袭警罪中暴力袭击认定的困境与出路——以1150份刑事裁判文书的分析为切入

    汪恭政林祺璇
    75-88页
    查看更多>>摘要:暴力袭击行为是袭警罪认定的核心要素.对现有刑事裁判文书的实证研究表明,实践中控辩审三方对于该行为的认定存在分歧,造成分歧的关键在于法益识别的差异.为更好实现对暴力袭击行为的有效认定,有必要基于暴力袭击行为的认定困境进行合目的性检视,进而实现由单一法益观到层次法益观的转变.在层次法益观的指导下,本罪应以维护公务秩序为阻挡层法益,以保护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为背后层法益,围绕袭击对象、结果轻重、行为类型确立暴力袭击认定的具体方案,以实现对这一不法情形可罚性的准确判断.

    袭警罪暴力袭击层次法益观规范治理

    论互联网平台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责任边界

    范兴杨曦
    89-105页
    查看更多>>摘要:随着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互联网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和服务提供者,在防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从信息核验、特定行为禁止、合理注意以及侦查协助四个方面规定了互联网平台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风险防控上的义务.互联网平台具有数据优势、技术优势及组织优势,但是其承担的"反诈看门人"责任并非无限扩大.因此,应当以互联网平台"反诈看门人"角色期待的正当性为出发点,根据互联网平台规模与类型综合评价互联网平台的"看门"能力,确认其责任边界,强化互联网平台与政府协同治理,提升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和防范能力.

    反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平台"看门人"理论责任边界

    女性涉毒罪犯的限制性威慑——以J省某女子监狱的样本为例

    雷赵怡郭晶英
    106-115页
    查看更多>>摘要:通过研究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会采取何种策略来降低被侦查发现的概率以及减弱被捕后的惩罚后果,可以观察刑罚威慑如何被感知和应对.本文基于对J省某女子监狱62名毒品罪犯的问卷调查和对其中9 名罪犯的深度访谈,分析发现女性毒品罪犯会采用交易对象限定、惯例遵守和失败改进策略以躲避侦查,采用毒品抛弃、保护利用和角色弱化策略以减轻惩罚后果,最终实现犯罪利益最大化.这种来自于实施毒品犯罪行为"局内人"的视角有助于揭示毒品犯罪女犯的决策机制,并为完善我国现有的毒品防控策略体系提供参考.

    女性毒品犯罪行动决策限制性威慑

    中间时代:警务数字化转型的实践路径

    吕雪梅
    116-124页
    查看更多>>摘要:警务数字化转型是一场重塑价值增长方式的颠覆性革命,需要走过一段展示技术能力与实现其广泛应用前景之间的"中间时代".当前我国警务数字化转型实践中信息查询应用居多,基于数据预测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尚不多见.跨越"中间时代"需要重塑警务价值参照体系,构建数据驱动的团队式、网络化组织结构,形成一套数据驱动决策的促进机制,优化目标管理系统和数字资源管理模式,孵化数字公安新模态,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才会在警务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不断得到提升.

    警务数字化转型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系统解决方案实践路径